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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尚管家定金缴纳合同

您好,感谢您能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参与此次调查问卷!
为确保甲、乙双方订立管家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甲方:台州青尚管家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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