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省区片综合价修正系数权重确定专家问卷

尊敬的各位专家:您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浙江省在该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14年7月1日开始,浙江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已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为确保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顺利实施,根据自然资源部的精神,浙江全省开展区片综合价评估与调整工作。2019年浙江省区片综合价调整继续采用全省最低保护价原则。本次浙江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计划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构建浙江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修正系数指标体系,经过专家评估得到修正系数,从而确定变动幅度后进行调整制定。现特向各位专家征求浙江省全省区片综合价修正系数权重的意见,问卷相关数据仅用于本次区片综合价调整,感谢各位专家的参与。

浙江省全省区片综合价修正系数权重确定专家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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