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三师,哈密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企业: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哈密区域内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消耗情况,强化应急物资管理,提高物资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应急资源共享,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内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三师,各县、区(含所属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企业单位的疫情防控物资当日的消耗和库存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在填表前要认真阅读调查问卷说明,要如实填写,不得漏报、谎报、虚报; 2.调查问卷必须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填写上报,填写内容必须由单位负责人亲自审核把关; 3.为避免重复上报,多级上报数据,各单位只需报送自己本单位的数据,无需汇总下属单位数据; 4.统计范围涵盖市、县(区)、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以及驻哈企业;还包含农十三师及各团场; 5.各上级部门可通过网站数据库自行查询管辖范围内各单位的数据,无需要求下级重复报送; 6.各上级部门负责通知和督促下级单位,及时、按要求填报本问卷。 三、报送时间 1.当日库存为当日18:30这一时间点的实际库存数量。 2.当日消耗为昨日18:30至当日18:30这一时间段的实际消耗数量,超过18:30则纳入后一天的消耗数量。 3.每日报送截止时间为当天18:30。 四、报送方式 本次上报采取电子问卷的方式,由各单位直接在电子问卷上作答,可以用微信在手机端或电脑端上直接报送,由后台系统自动收集、汇总、计算。 哈密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