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声明
本人郑重承诺:以下问卷内容均基于本人实际从业行为如实填写,无任何虚假陈述、隐瞒或误导。若存在不实填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行业处罚,接受所属机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处理。
一、投资顾问服务行为自查(请根据自身的投顾服务情况选择对应选项)
1. 本人在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是否根据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在了解投资者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投资需求与风险偏好,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将适当的服务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
2. 本人是否存在接受投资者委托理财或直接代投资者进行账户交易的行为?
3. 本人是否存在未按与投资者签订的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如服务频率、建议类型等)提供投顾服务的行为?
4. 本人是否存在为公司及关联方利益、自身利益相关方利益,或为特定客户利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如优先推荐对特定方有利但对投资者不利的产品等)?
5. 本人是否存在向投资者做虚假陈述(如虚构投资项目收益、隐瞒风险等),误导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行为?
6. 本人向投资者提供的投资建议,是否存在缺乏合规、合理、合法依据及明确资讯来源(如公开市场报告、官方数据等),或利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公司其他业务敏感信息的情况?
7. 本人是否存在泄露投资者重要资料(如身份证信息、账户信息、投资偏好等)的行为
8. 本人是否存在违反对外信息发布规则,或传播、散布虚假投资信息(如虚假政策解读、虚假市场动态等)的行为?
9. 本人是否存在利用公司其他部门(如研究部门、交易部门)敏感信息进行投资咨询活动及股票推荐的行为?
10. 本人在向投资者推介或宣传产品 / 服务时,是否存在采用不符合实际的煽动性、夸大性语言(如 “稳赚不赔”“收益翻倍” 等)诱导投资者,或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的行为?
11. 本人是否存在以任何方式(书面、口头等)向投资者承诺保底、保证投资收益或承诺不受损失的行为?
12. 本人在知悉投资者具体投资决策计划后,是否存在向他人泄露该投资者投资决策计划信息的行为?
13. 本人在投顾业务推广及投资者招揽过程中,是否存在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如虚构高收益、隐瞒亏损),或以组合中单只品种收益率代替组合整体收益率、以阶段收益率代表成立以来整体收益率的行为?
14. 本人在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时,是否存在对证券价格的涨跌或者市场走势作出确定性的判断?
15. 本人在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时,是否有明确的风险提示内容?
16. 本人是否存在超出公司认可的服务渠道(如外部未认证、未接入的网络平台、软件等)开展投顾业务的行为?
17. 本人是否存在私自建立客户服务群、客户交流群,或擅自拉取客户进入非公司官方微信群、QQ 群等社交群组的行为?
18. 本人是否存在向尚未签约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的客户推荐股票,或提供具体标的、买卖点位、操作时机等投资建议的情形?
19. 本人是否存在知悉内幕信息后,向客户泄露、传递内幕信息,或建议客户开展内幕交易相关行为的情况?
二、补充说明
若上述问题中1题、15题选择“否”, 其他题目选择“是”,请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包括发生时间、涉及投资者、行为细节及整改措施等,可另附页):
请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包括发生时间、涉及投资者、行为细节及整改措施等)
三、确认签字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本问卷所有内容,确认上述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已知晓虚假填写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