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外小学2019届毕业生到本区就读初中登记表

(在安宁区小学毕业且有学籍的毕业生禁止填写,在安宁区小学毕业无学籍的可填写)       请严格按“要求”在现场确认登记后填写此表,否则无效。表中内容有即填写,无即空。(按照《2019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城市四区毕业生不能跨区流动,即安宁区以外其它三区小学毕业生不能填写此表格,填写无效!) (备注)1、本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现场留存复印件)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现场留存复印件) 登记时统一提供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毕业学校标识码、小学学籍辅号、毕业学校名称、户籍等信息。于2019年6月12日---14日,到安宁区政务大厅教育窗口(43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调配入学。7月初在区政府8楼812室门口二维码查询调配学校。 政策提示 :对于小升初,不按统配划分的毕业生,进行择校、转学籍,借读等,在三年后升高中将不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        优质高中对口分配 分配对象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③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④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      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控制线。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城市四区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其升学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调配:⑴2018年10月15日以后转入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⑵民办小学参加地方升学的小学毕业生;⑶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第⑵类学生由所在学校办理登记手续,于6月6日前统一报辖区教育局备案。第⑶⑷类学生持相关证明于6月13日—15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中第⑶类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第⑷类学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    备注1:以上内容摘自兰教发《2019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安宁区外小学2019届毕业生到本区就读初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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