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情况?在津租房居住每年积6份,(提供租房协议和租赁备案证明)在津自有住房每年积10份(以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或取得天津市房地产权证之日起。)
在津自有住房年限--市区(已取得房产证日期或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
不满1年
满1年
满2年
满3年
满4年
满5年及以上
单选题您的婚姻情况?注:已婚(需提供结婚证)且配偶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累计满24个月(补缴及个人缴费无效)
已婚,且配偶在津累计缴纳五险满24个月(20分)
已婚,但配偶未在津就业参保或参保时间不足24个月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