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第二幼儿园“最美教师”评选(评选时间:4.28日)

各位当班老师您好,根据《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讲师德 铸师魂”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康教体发[2019]21号文件指示精神及幼儿园”最美教师“评选通知(4月12日已发),确定戈蓉、杨媛两位老师为”最美教师“候选人,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幼儿园讨论决定教师投票占总成绩的50%,园所(环节教辅人员)投票占总成绩的50%,最终汇总成绩优先的作为本园“最美教师”,参加教体局“最美教师”的评选工作。以下是“最美教师”评选标准,请各位老师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投票:(一)师德高尚,榜样示范。 1.积极贯彻上级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及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2.尊重、爱护、公平、公正的对待幼儿,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3.积极、认真的完成幼儿园安排的每一件工作,不推诿;4.有大局意识,在集体利益面前不计较个人得失;5.对待同事理解、体谅、支持、帮助。(二)教育科研能力突出,有引领性。善于学习,勤于反思,注重自身专业的发展,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积极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具有一定的团队奉献精神,在团队中发挥作用大。(三)工作业绩突出,有依据性。业务能力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师德考核成绩、业务考核成绩靠前,得到家长及同事的广泛认可。(四)事迹突出,有代表性。能彰显广大幼教工作者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能展现新时期无私奉献、默默耕耘的教师风采,口碑好,声誉高,社会影响力大。

康巴什区第二幼儿园“最美教师”评选(评选时间:4.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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