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1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伪造证据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 提倡倡实名举报。受理范围: 1 针对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 依法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 对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