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杰出、集团优秀员工评选条件: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勇于开拓,在本职岗位上为企业的持续稳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同时在以下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事迹感人,成绩显著:1、集团在职职工及各单位自聘员工(入司满1年),公司高层不参与评比。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敬业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善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努力开拓进取,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3、在工作中创新意识强,能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企业的市场开发和品牌建设发挥积极作用。4、业务熟练、技术精湛,成为本行业或本企业的职业技术带头人,为企业人才培养和储备做出较大贡献。5、积极承担和参与企业产品的研发、技术攻关、项目课题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6、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助人为乐,顾全大局,为维护集体荣誉做出积极贡献。7、集团中层干部不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