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度奖励工作

感谢您能抽出几分钟时间来参加本次答题,现在我们就马上开始吧!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19〕162号)、《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密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与奖励工作的通知》(密人社字〔2022〕8号)、《密云区教委系统教职工奖励实施办法》(密教工〔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教委系统2020—2021学年度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各单位2020—2021学年度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勤岗位人员。二、奖励条件(一)奖励人员记功人员:记功人员从本单位2020—2021学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遴选产生。嘉奖人员:2020—2021学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即嘉奖人员;遴选记功人员出现的嘉奖名额空缺由本单位考核合格人员中遴选递补(合格人员2020—2021学年度考核等次不变)。(二)记功人员评选条件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堪称师生楷模。2.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3.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挑重担,无私奉献。4.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技能,工作成效突出,赢得公众认可。5.廉洁自律,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三)递补嘉奖人员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2.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技能水平。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勤勉敬业,乐于奉献。4.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效显著。 5.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2020-2021学年度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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