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关于
2周前
更新
0
频次
2
题目数
分享
有问题?问问AI帮你修改 改主题:如咖啡问卷改为奶茶问卷
丰都县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家长留存)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凡在我县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就读,属于以下类别的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各学段资助政策要求,申请相关资助。 (1)脱贫家庭、(2)脱贫不稳定家庭、(3)边缘易致贫家庭、(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5)低保家庭、(6)特困救助供养家庭、(7)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烈士子女(9)低保边缘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家庭、(10)支出型困难家庭、(11)残疾学生、(12)残疾人子女(13)国家比对下发其他低收入家庭(14)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或监护人,请及时、主动向就读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交相关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复印件。各学段具体资助政策如下: 一、学前教育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免缴保教费和生活费。 二、义务教育 1.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625元/生/期,初中750元/生/期。资助金拨付至学生家长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2.非寄宿贫困学生(除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小学312.5元/生/期,初中375元/生/期。资助金拨付至学生家长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3.非寄宿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由就读学校向学生免费提供一顿午餐。 三、普通高中 1.国家助学金:(1)~(8)、(11)类特别困难学生1500元/生/期;(9)、(10)、(12)、(13)类相对困难学生1200元/生/期;(14)类相对困难学生750元/生/期。资助金拨付至学生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2.免学费补助:脱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缴学费。 3.免教科书费补助:脱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缴教科书费。 四、中职教育 1.免学费补助: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免缴学费,标准为1000元/生/期。 2.国家助学金:(1)~(7)、(11)类特别困难学生1500元/生/期;(8)~(10)、(12)~(14)、类相对困难学生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县农村学生、涉农专业学生1000元/生/期。资助资金根据学生每月考勤出勤情况,拨付至学生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3.免住宿费补助:就读中职一、二年级及三年级上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缴住宿费,标准为250元/生/期。 4.免教科书费补助:就读中职一、二年级及三年级上期的脱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缴教科书费,标准为200元/生/期。 5.国家奖学金:就读二、三年级及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奖励6000元/生。 五、高等教育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被国家批准的全日制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大学生。 贷款标准:本专科学生不高于20000元/生/年;研究生不高于25000元/生/年。 2.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试,并被全日制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毕业学生。 资助标准: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金通过银行卡发放。 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代偿对象:2014年及以后毕业,在我市扶贫工作重点县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零就业家庭、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补偿标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学费的应予相应扣除),本专科学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我们已认真阅读告知书内容,知晓了国家资助政策,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各项资助工作。如符合资助条件,而未主动提交资助申请,视为我们放弃本学期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