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污水处理费扩征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调查问卷

根据珠海市《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我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珠办发〔2016〕9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若干措施》(珠委办字〔2022〕14号文)等规定,斗门区污水处理费扩征工作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针对公众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客观的收集意见和建议,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环节,调查结果将作为对项目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的判断依据。本次调查问卷仅应用于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所有资料将严格保密。您可根据实际情况真实回答,请在“□”上打“√”,并在横线上填写。衷心感谢您对本次问卷调查的支持和帮助,谢谢!调查事项1、事项名称:斗门区污水处理费扩征事项;2、方案内容:基于斗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实际,将2024年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服务范围划定为污水处理征收范围,其中:将现状市政管网覆盖范围纳入污水处理费现状开征范围,将现状至2024年新增部分的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纳污服务范围纳入2024年开征污水处理费(详见附表)。污水处理费实行同城同价,全区排水户均按污水处理费的现行征收标准统一征收,即:按居民生活用水0.85元/吨,非居民用水1.20元/吨来征收。其中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养老院等福利机构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征收标准。

斗门区污水处理费扩征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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